>当前位置> 首页 >课堂中心>育婴员>
育婴师考试常见热点问答(第四部分:各类育婴机构提问) 文章来源: | 查看: | 发布日期:2020/3/30 9:13:21 摘要: 第四部分:各类育婴机构提问 1、我们的育婴师都经过自己的培训,不需要持证。 答:国家标准的推广是维护行业的发展,个人是否培训和持证是个人的选择,两者间并不矛盾。但同时涉及到专署行业用名的问题。

第四部分:各类育婴机构提问


  1
、我们的育婴师都经过自己的培训,不需要持证。
 
 
答:国家标准的推广是维护行业的发展,个人是否培训和持证是个人的选择,两者间并不矛盾。但同时涉及到专署行业用名的问题。育婴师、育婴员已成为专用名,未持证人员不可以再冒用。
 
  2
、觉得培训费用高,能否降低费用?
 
 
答:现行的收费标准是统一规定,可以通过集体报名培训进行适当调整。
 
  3
、我的亲子园已经办得很好,家长也认可,好像没必要参加培训?
 
 
答:育婴师()职业是被国家认定为必须持证上岗的职业。一个好的市场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和政府部门的监督。随着职业标准的深入人心,家长会要求他的孩子受到更加专业的教育和照顾。劳动部门也会将其纳入监察范围。
 
  4
、所颁发证书国家是否承认?外地承认吗?
 
 
答:发证机关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,全国通用。
 
  5
、从业没有育婴员、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会怎么样?
 
 
答: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有具体规定——“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;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;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,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,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,凭证推荐就业;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。
 
 
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,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,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;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,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,并责令其改正;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,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。
 
 
由于育婴员、育婴师的工作涉及的是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发展时期,是我国提高全民族人口素质的大政方针的重要基础,因此,所有从事0-3岁领域内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,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。

 


网站首页 | 学校概况 | 课堂中心 | 风采展示 | 新闻动态 | 活动专题 | 学员中心 | 学习平台 | 联系我们 地址: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大西路440号1楼  电话:4006071473
镇江大立职业培训学校 ·版权所有 技术支持:赤霄网络
备案号:苏ICP备19063441号-3
4006071473
许老师:
13337743100
QQ 在线咨询

微信二维码
电子邮箱
4006071473@qq.com